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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这个算不算属于不当得利?

这个算不算属于不当得利? 客户向我买了10件货,但是发货的时候不小心多发了5件,我们的交易是通过淘宝交易的,现在客户不认,我应该如何举证?1、淘宝的交易记录是不是有效的法律举证?2、物流单客户签收了,签收的物流单可以不可以做有效的法律举证?3、物流发货单我保价是1000元,而实际的货物是2000元,如果货物已经不存在,应该请求保价的1000元作为不当得利,还是实际的2000元作为不当得利?不甚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a201……(上海-闸北区)
提问时间:2013-01-30 23:4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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