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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行贿的钱属于非法支付吗?

用于行贿的钱属于非法支付吗? 在十多年前,一个女人的儿子抢劫杀人被抓,她请我找人帮忙为其儿子减轻刑罚,给了我两万元,我去活动但不成功,随后被这个女人告我诈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法院判我十年,但附带民事诉讼驳回。我为此坐了十年牢!但这个女人还不依不饶,先是在原判法院多次提起民事诉讼要我赔钱,原判法院都不受理,然后在她居住地的法院另起民事诉讼起诉我,那家法院就判我要赔偿十多万。
我想问:1、这个女人给我钱的目的是行贿,这些钱应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有非法支付的法律解释吗?
2、我(或委托律师)可以到法院查阅我案子的卷宗吗?要什么手续呢?
3、当时原判法院不受理她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应该有一个理由回复给她,我怎样才能查到这个回复呢?
4、原判法院不受理她的民事诉讼,她居住地的法院受理与原判不同的判决,算不算一案两审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rant(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6-26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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