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甲该不该退钱,公安有没有权利直接向甲追钱?
甲该不该退钱,公安有没有权利直接向甲追钱? 案例:2009年7月12日,乙从朋友甲借处借了10万元钱做生意,写有借据,并注明每月乙给甲3000元利息。基本每月15日左右,乙都按时付给甲3000元利息。到2009年12月15日,乙共付给甲利息3000*5=15000元。12月25日,乙还给甲1万本金,2010年1月5日乙还给甲9万本金。乙对甲解释说生意不太好做,就这样结清算了,超期限用的20多天就不给利息了。
问题1、甲得的15000元利息符合法律吗,多不多?甲还能追要乙超期限用的20多天本金的利息吗?
问题2、现在甲才知道,原来乙共筹到20万元钱借给丙做生意,并写有协议,约定每月丙给乙利息6000元,以丙的房产手续作抵押。从2009年7月15日起,基本每月20日左右,丙都按时付给乙6000元利息,到2009年12月20日,丙以20万为本金共付给乙利息6000*5=30000元; 2009年12月20日到3月20日,丙以10万为本金共付给乙利息3000*3=9000元,丙一共付给乙利息39000元。2010年3月20日,丙和乙的经济往来本金和利息基本按约定结清。2010年5月20日左右,丙犯事,涉嫌以假房产证抵押借钱200万左右,公安经侦拘留了他。问他钱的下落,他说给了乙利息39000元。现在公安认定这39000元是赃款,让乙退39000元。请问乙应不应该退这39000元?假如乙现在退了24000元,说有15000元利息付给了甲,请问甲应不应该退那15000元,公安有权直接向甲追要那15000元吗?请问,如果甲退了那15000元,甲还能向乙追要应得利息吗?各有什么依据。盼即赐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55588……(山西)
提问时间:2010-06-23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