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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
北京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 男(北京籍)女(河北籍)双方未婚同居后有一女,2011年男女双方分手后,海淀区人民法院将非婚生女儿判给男方抚养。可男方再给孩子办户口时,街道计生委多次拒收社会抚养费,而户籍部门又必须见到社会抚养费的缴费凭证,可不知道街道计生委为什麽不执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和《海淀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就是拒收。这该依据哪些法律来解决好孩子的户口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jyk(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1-20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