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北京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

北京非婚生子女户口问题 男(北京籍)女(河北籍)双方未婚同居后有一女,2011年男女双方分手后,海淀区人民法院将非婚生女儿判给男方抚养。可男方再给孩子办户口时,街道计生委多次拒收社会抚养费,而户籍部门又必须见到社会抚养费的缴费凭证,可不知道街道计生委为什麽不执行《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和《海淀区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就是拒收。这该依据哪些法律来解决好孩子的户口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yjyk(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01-20 23:3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