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女方父母交首付买房 如何算是女方个人财产的问题
你好,可以让对方给你们父母打借条就行了。
可以,但为稳妥起见,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您好,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您的情况,按照该条款的规定,您只需在办理房产设立登记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法院原则上会将房产判给您的名下,对对方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