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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理由辞职,能得到哪些补偿?

试用期被公司以“不胜任工作岗位”为理由辞职,能得到哪些补偿? 2012年11月5号我在一上市公司上班,有3个月试用期合同!现在公司以“不胜

任公司岗位要求”为理由要辞退我,并且急着叫我去办辞职手续,请问我应该草率的去办吗?对于

这种情况我可以得到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ytx403(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01-18 18:07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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