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都可以的。
都可以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有两个以上住所的,在哪个住所内死亡,该住所地的法院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主要遗产所在地,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确定,比如,主要是对存款的继承发生纠纷,存款地应为主要遗产地,存款在不同的地方的,数量最多的存款地为主要遗产所在地;如果是对家具、家用电器等动产继承发生纠纷,这些财产的相对集中的放置地为主要遗产地。当事人应当在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有时,主要遗产地不好确定,可以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继承纠纷涉及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只能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继承的诉讼。 我的补充: 2019-01-10 12:04
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详细咨询,专业处理遗产的律师团队,为你的遗产继承提供法律方案。
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是指经常居住地。
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都可以的
发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
都算的。
都可以的。
住所地包括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
一般是户籍所在的没有问题的,如果需要在居住地,与户籍地步一致,尚需要提交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