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子女,离婚后一方产生新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其子女追讨吗?

夫妻离婚时,房产归子女,离婚后一方产生新的债务,债主可以向其子女追讨吗? 我一个朋友,于2012年2月16日与妻协议离婚,协议共同房产(价值80万元)归子女所有,并进行了公证,后来女方因经营不善欠债50万元,请问债主可以向得房产的子女追讨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dxsfz(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3-01-18 11:26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