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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向法院申请执行是否可向被告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未向法院申请执行是否可向被告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人因交通肇事损害赔偿一案,诉至法院。判决书写明被告于判决生效起日三十日内赔偿原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
被告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主动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如我未向法院申请执行,是否可向被告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需要如何向被告提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ampir……(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3-01-16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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