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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求助:关于法院判决如何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问题?

求助:关于法院判决如何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利息的问题?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于十日之内偿还原告借款12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的利息(利息计算方法:以120万为基数,期限自2010年7月1日起至偿还借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说明:该判决2011年5月1日生效并进入强制执行界段)
问题:请问以下四种计算方法哪一种才是正确的?

           1、本金X同期贷款基准利率X2X迟延履行期间=最后执行款
           2、(本金十10个月利息)X同期贷款基准利率X2X迟延履行期间=最后执行款
           3、本金X同期贷款基准利率X4X2X迟延履行期间=最后执行款
           4、(本金十10个月利息)X同期贷款基准利率X4X2X迟延履行期间=最后执行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ongh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1-05-26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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