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我在一个奶茶店上班,签过要半年的合同(合同内容有一条是:乙方需要在甲方指定的门店工作六个月以上

我在一个奶茶店上班,签过要半年的合同(合同内容有一条是:乙方需要在甲方指定的门店工作六个月以上 我在一个奶茶店上班,签过要半年的合同(合同内容有一条是:乙方需要在甲方指定的门店工作六个月以上,如乙方未满六个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乙方培训时所产生的费用百分之五十「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车费,吃住,工作餐」该费用可以在乙方的工资扣)我们奶茶店的标配是六个人,双休日或者节假日是6-8人,但是我们店现在就4个人,相当于4个人多做6个人事情。我和我们老板说了辞职,但是她没有明确的回答我,但是我实在不想在这里上班了,我该怎么做?我们老板让我做店长,我说过我没有时间,因为我家里也有事情要做,老板给我的回复是:没关系,下班不会让你处理店里的事情。 但是在我现职的期间,下班或者自己的私人时间还要接老板的电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12-27 15: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