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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鱼塘未经评估补偿就被征用应该如何维权?

我家鱼塘未经评估补偿就被征用应该如何维权? 我家在2011年将自己家开荒地开凿为鱼塘(此土地在二次土地承包前就由我家耕种),并且已经放养种鱼和鱼苗。在2012年4月,我市南新城建设将我家鱼塘征用。在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将约6000于平米的鱼塘填埋,并且也没有对鱼塘进行评估。在占地方(建设指挥部与乡政府)与我家老人签订了一个非正式补偿说明,就给150000万元和一间75平米的楼房,楼房还不在鱼塘的补偿范围内。签字时就我家两位老人在场并且这两位老人都不识字,签字的说明还不给我们原件。多次找其理论要求补偿都被拒绝或搪塞,把我家鱼塘一次次的往小说,补偿的钱数每次也都有变化。
  我有以上相关的证据包括鱼塘相片和邻居证明及补偿说明复印件,我应该如何维权?对于个别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可以追究相关责任?征用鱼塘的补偿方法时什么?热切期盼予以答复!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渴望光明@(吉林-辽源)
提问时间:2013-01-1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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