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经历破产及重组后的工资及社保问题
公司经历破产及重组后的工资及社保问题 本人自2012年4月开始入职于山东正长铸造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老板及法人:焦勇。公司在2012年到2014上半年年经营期间运转良好,工资能够按时发放,社保(五险)也能够按时交纳。到2014年下半年老板盲目扩张,肆意收购,导致资金链断裂开始出现拖欠工资和社保现象,自2015年9月开始公司运营极度困难,很多家原料供应商的货款一直未支付,每天有很多债主上门讨债。为了公司不倒闭员工不流失维持好现有的客户关系,老板只能从其他渠道勉强发放工资,即使发放工资也是好几个月发一次,社保(五险)直接中断至今,但是社保(五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每次发工资都给扣掉了。
山东正长铸造集团有限公司老板:焦勇,为了规避公司债务在原址一切没有变的情况下在2016年3月以他司机的名义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山东正长福美机械有限公司,法人:董吉星(老板的司机),实际控制人:焦勇,然后重新吸纳一些之前高新聘请的高管作为股东进来,正长铸造和正长福美形成了一种租赁关系,我们全体人马就一并转到正长福美机械的名下,自2016年4月1日正式以正长福美机械与客户对接,货款回到正长福美账户中,以正长福美名义给职工发工资交社保(五险),但是由于正长铸造拖欠社保,账户已经被封住了,所以正长福美无法给职工交社。如果需要交纳的话,必须交清之前所欠社保才能转移到新公司名下继续交社保。但是正长福美本身是一个空壳公司,没有资金,即便来了货款也是仅仅勉强维持生产和发工人工资的,所以社保一直就这么拖欠着,个人应承担的部分还是在发工资的时候继续扣款。
到了2016年6月份, 山东正长福美机械有限公司,法人:董吉星(老板司机)变更成了孙刚(老板的朋友),公司的业务管理也有焦勇实际变成了孙刚在管理了。自从孙刚掌管正长福美公司以后,我们工资和社保一如既往的被扣的,欠缴的欠缴,没有任何变化。唯独变化的是讨债的比之前更多了,因为孙刚进来后为了维持公司运行,到处借债,个人贷款,高利贷等等只要能弄到钱,什么办法都用尽了,正长福美经营更为困难。
2017年10月份实际控制人焦勇隐瞒着我们找到新的合作伙伴(实际是正长铸造集团欠款比较多的债主之一)天津中晟天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人:张新坤, 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健。新的合作伙伴管理者———曹大伟进来后,对我们进行了改革,裁员的裁员,留用的留用。所有的财务权利全部收归天津和唐山管理(高健在唐山有一个公司:迁安恒亿实业有限公司,法人:曹大伟)。我们的工资有刚开始的我县某银行代发,社保也一直没给缴纳,发工资还给扣除了。之后2017.10月山东正长福美机械有限公司法人由孙刚变为曹大伟,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健。曹大伟和高健进驻之后,利用原正长铸造一切设备、工艺和客户资源进行生产同时还增加几台大的电炉生产地条钢。一直到2018.7因我们当地对环保、安监都抓的比较严,我们都放假了,还拖欠3个月工资未发,保险还一直欠缴着。曹大伟这帮人就偷偷的走了,电炉也拉走了一部分,至今留下2人在值班看厂,前段时间这2个人也走了。之后曹大伟运用金蝉脱壳,2018.6.28把偷偷把法人变更为:李春生(60多岁)一个庄户老头,从未经营过公司。2018.7.25孙刚自行将李春生相关法人等信息给挂失后,又注册回正长福美的新法人。
在这期间,山东正长铸造公司因欠款太多,无力偿还,陷入重重债务危机中,有很多笔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最后经县人民法院裁定破产拍卖。目前正长铸造集团公司破产拍卖连续拍卖两次也没有成功,债权会议召开了2次,目前一直被法院指定的第三方代为管理着。债务申报公示我们的社保补交可以从2012.4月至2017.9月。
请问:律师们, 破产组公示我们的社保补交从2017.10至现在的, 我改怎么办?讨要工资和社保 是起诉曹大伟还是起诉孙刚还是起诉山东正长铸造?
请律师给指出一条明路,谢谢! QQ:296789879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vyu……(山东-临沂)
提问时间:2018-12-10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