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 请问驾驶员驾驶公家的车为单位服务的情况下发生车祸。驾驶员承担责任吗? 
承担多少? 
现在情况是这样的:本身车祸责任人在伤者。可是现在的法律是保护弱者,就应当车方承担医药费,外加车子是保险了的,当时交警就把完全责任定给了车方,也就是我本人。当时情况紧急我个人垫付了2200元,后公司垫了5000元,后来保险公司报下来了4700元。就还有2500元没有报完。现在公司要求。我个人要承担这2500元的25%.,我就想问下,这样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7201(重庆-涪陵)
提问时间:2010-06-18 19:0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