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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分手赔偿费,属于敲诈勒索罪吗?可以报警吗?

索要分手赔偿费,属于敲诈勒索罪吗?可以报警吗? 今年4月份通过网上认识了一个女朋友,相处了5个月,开始她先提出分手,然后她说怀孕了,做了人流手术,手术医疗费是我出的,手术后分2次分别给了她500元共1000元术后检查费用。我想结束恋爱关系,她现在不同意,开始说要我赔偿她5万元青春损失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期间她在未经过我的同意下2次分别从我的皮夹拿走了1000元共计2000元,然后在她的要挟下2次分别从银行给她寄了1000元共计2000元。现在她要我再给她2万元她就同意分手,要不她就到我单位闹事,我把她手机号码拉黑了,她就不断叫她亲戚打电话给我,她亲戚威胁我说是我做了对不起她的事情,问我怎么解决。近来她叫她的两个亲戚来我办公室问我要那2万元,说是她流产留下了后遗症,要我赔偿。现在很纠结,我该给她2万元吗?她这样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吗?我可以报警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感情受害者(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3-01-0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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