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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借条上注明分期付款,在期限未到的时候可以全额追讨吗?

借条上注明分期付款,在期限未到的时候可以全额追讨吗? 一个人,欠我几万块。欠条上说明的是每一个月还我一些,分1年还完。但是只有开始3个月执行了。之后再也没还过,并说不准备还了。那人现在在外地,想问如果要告上法庭能全额讨还回来吗?诉讼过程是在我的本地,还是要去他现在的所在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tia……(广西-桂林)
提问时间:2013-01-04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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