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但两人有一4岁小孩,男方想分开,请问女方可以得到补偿吗?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至于女方索要赔偿无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支持。但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有抚养孩子是法定的义务。
你好,没有结婚证,算同居关系,是不能要求补偿的。双方对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有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抚养费按工资的20-30%的比例支付。
法律上不支持补偿,不抚养孩子一方要支付月工资20-30%的抚养费
一般没有什么补偿。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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