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办结婚证,同居,然后女方导致精神病,请问可以向男方提出医药费吗
没有法定义务。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女方的精神疾病发作和男方有关,那男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否则,男方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赔偿义务。
如果有因果关系,可以主张赔偿的。
这可能不是刑事案件。如果原来就有精神病,可能算是强奸。
要看她的精神病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这只是民事纠纷,何况,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索赔难以成立。第一、肯定需要证据,但证据难以收集;第二、法律依据难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