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急想咨询一下,刚收的法院的传票,要我共同归还前夫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借款共计20万(另有5万是在离婚以后所借,与我无关),但我并不知道此笔借款,对方我也不认识,前夫因为欠债已经失踪大半年,之前是开运输公司的,现公司已经停业。离婚协议上是写他个人对外借款由他个人承担,但我知道这对第三人无效。对方已经申请财产保全,前夫失踪无法到庭,就算他人在也已无任何资产可以还债,我想法院判决就是由我归还了,但我只在公司打工,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部还清,我现有一套房产,110个平方,位于市郊,归我个人所有,还在贷款中,儿子由我抚养,法院会强制执行这套房产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收集什么证据才对我有利。
25万从同一人处共分三次以生意周转为由借入:08年3月7万,以公司资产抵押(未办正式抵押手续),期间5个月, 08年4月13万,期间4个月,09年4月5万,以公司业务收入抵押(此笔在离婚后)。
1、 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我也要承担吗:借条上都写着用于生意周转,且08年3-4月两个月之间借款20万,也说明不可能用于家庭生活。
2、 借款人自行用运输公司的财务章及法人章在公司银行帐户上取款,是否算是还款行为
3、 借款人曾绑架我前夫,取走其身份证件、户口本、银行卡及背包等至今未归还,但未报案,当事人也失踪,法庭会怎么看,我的户口还在我前夫那里,也就是那个户口本也有我的名字。
4、 我跟我前夫在07年就已关系破裂,并已分居,在08年4月份曾签有一份离婚协议,但没正式办理离婚。直到11月才正式离婚,这份4月份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对我有什么用处吗?
5、 我只有一套生活住房,并一个人抚养小孩,离婚后前夫未付过抚养费,并且人失踪,经后也不一定能拿到抚养费,这笔20的借款也基本无法向他追偿。法院会考虑这些情况吗?法院会强制执行这套房子吗?如果可以分期归还,可能的期限是多少?
以上,跪谢各位好心大律师能给我这个绝望中的弱女子一点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lilyx(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0-06-15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