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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两年内未与我签订合同,之后与我签订了一年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两年内未与我签订合同,之后与我签订了一年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我2009年2月在公司上班,2011年公司才与我签订了从2011年开始的合同,劳动法规定一年内未签订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但现在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合同,这样就导致了冲突,后面的固定期限合同是否有效呢,公司是否需要补偿我11个月双倍补偿金么?另外公司缴纳保险是按照市最低社保基数缴纳,我工资明显高于此基数,是否能够让公司给予补交或补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等风的奇迹(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2-12-3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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