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两年内未与我签订合同,之后与我签订了一年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你推断的没错,但是缺少前提。前提是你为何在2009年-2010年间没有提出异议主张你的“双倍赔偿”的权益呐?因为已经过了一年有效追溯期限了,何况单位现在有和你签约,你有任何异议,可以按照2011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建立的劳动关系,来主张你的权益。所以“补偿11个月双倍补偿金”是没有可能的。此外,你所反映的“公司缴纳保险是按照市最低社保基数缴纳”需要核实,如果确实低于你的月工资性收入差额很大的,那么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差额,你也要相应支付费用。需要提醒的是,这一做法的结果可能会导致企业与你的劳动关系的稳固性受到影响。
你好,工资至少要达到社会最低工资。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