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寄宿学校学生之间的伤害事故
对方孩子的监护人和学校一起承担受伤学生的赔偿责任。
如果仅是绊倒,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比如脚伸得都挡了路,则属于意外事故,学校没有责任。如果购买有意外险的,先走保险理赔。没有的,那由双方分担。
协商不成可诉讼索赔。
都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