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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的调解内容是否能作为依据,证据

民事调解书的调解内容是否能作为依据,证据 我父母亲自2017年3月1日在法院判决离婚后至今已经一年六个月了,当时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房产证上是我父母亲两个人的名字,双方均确认不要求分割房屋产权,二,离婚后,原被告个人名下及个人处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三,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力。那么问题来了,既然双方确认不要求分割房产,原被告个人名下及个人处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且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力,我母亲以房产证有她的名字为由,在次起诉我父亲要求分割房产,这是不是违背法律调解的效力?法院会不会受理我母亲的诉求?我父亲能不能申请法院强制要求我母亲遵守调解书里的不分割房产的这一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yi……(上海)
提问时间:2018-09-23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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