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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关于善意取得,手机被偷,已得知手机目前位置和持有人。

关于善意取得,手机被偷,已得知手机目前位置和持有人。 关于善意取得,我在2012年10月4日花费4300元购买iPhone 4S一部,在11月7号在南昌火车站被偷,然后通过网络查询并确定手机在黑龙江一人的身上,经联系,确认对方花费4300元在黑龙江一个手机卖场购买。我该如何取回手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45146……(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2-12-24 13:2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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