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我和父母的房子
我和父母的房子 09年拆迁时房产已分,兄弟三人老大分得30平方,老二分得26平方,我分得30平方,老大的房子卖给我得款12000元。
老二拿了17-14-603室六楼70平方,贴了5千元。我用我分得的30平方房加上从老大处购得的30平方房屋拿了17-9-106室一楼83.4平方一套住房,不足面积我贴了2万余元(拆迁协议和交钱发票都是我的姓名)。父母一再要求住在我处,我考虑到二老年龄大,腿脚不方便同意父母和我同住。
办理房产证时为了省过户费,两套房还是以父亲的名义办理,当时父母承诺只要老二和我提出办理过户,他们随时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现在父母把房产证和拆迁时的协议、不足面积的补钱发票扣在自己身边,以达到独占房屋的目的。
我离婚后重新找对象原告从中做梗,不让对象进门,挑拨子女之间不和,并不让我在家里结婚。
我再婚后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都是我们交的。父母因为封建思想严重,歧视我再婚的老婆和继女,不但不支持和帮助我们,而且还常挑拨我们的生活,嫌我们做的菜差,,对我老婆和继女百般挑剔找茬骂人,妨碍我们的生活不让我们用阳台晾晒衣服。继女在用卫生间时母亲把父亲强行推到卫生间大便。因为挑剔我们没把我儿子的衣服洗干净,一直在我们房门口谩骂到深夜,影响我们休息。还经常在家指桑骂槐,我如果理论两句,他就跑到门外喊儿子打骂父母,给我的名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我心里受到很大的伤害,下班都不想回家。
总之,我住在自己的房屋里,尊敬父母,善待子女,做到了为人父,为人子的义务和责任。父母因容不得我再婚的老婆和继女,为达到独占房屋的目的,千方百计想把我挤走。
综上所述,请问我有居住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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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ZKQTAX(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0-06-11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