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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被凶犯打断8根肋骨、打断手筋致手残、血气胸、创伤性湿肺…… 公安错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受害人被凶犯打断8根肋骨、打断手筋致手残、血气胸、创伤性湿肺…… 公安错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受害人被凶犯打断8根肋骨、打断手筋致手残、血气胸、创伤性湿肺……
公安错漏鉴定伤情为轻伤二级,
靠胡作非为、以身试法,耍赖不拿出任何实质有效证据庇护一下都没有挨打却叫嚣:我打死你!并且连续重击将受害人身体多处致残被目击者碰巧撞见被迫中止行凶的杀人犯是正当防卫而不依法立案。检察院妄以凶犯不是故意伤害而不依法监督立案。

请相信这是100%的事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
拜托根据所提问题给出专业解答,千万不要再答非所问:
在公安根本拿不出凶犯正当防卫任何实质性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受害人律师是不是应该提出依法立案的检察建议,以维护被其肆无忌惮践踏的法律尊严!以维护受害人法治中国赋予的合法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瑾(江西-景德镇)
提问时间:2018-08-28 22:2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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