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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贷款问题

贷款问题 您好!我目前由于新政策的影响,贷款迟迟没有下来,而原业主在不停的催促贷款金额。房产证我们是五月五日拿到的,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我们拿去抵押,一般银行是多久放贷给原业主。我们超过多长时间没有付完全款,会追究千分之三的利息?现原业主要求我们签一份协议,就是要求两个月之内拿到全部的尾款,这样的要求合理吗?我们之所以造成现在这样的局面,也是中介方办事不利所引起的。如果我们真的付不出来,原业主要求我们退回房产,所有的费用由我们买房承担,这样又合理吗?请帮忙回复,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冷凝紫儿(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10 22:3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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