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报告公司一个多月前已批,但因为欠班及培训协议合同时间未到等问题,公司要求我还清欠款再交接,这合理
辞职报告公司一个多月前已批,但因为欠班及培训协议合同时间未到等问题,公司要求我还清欠款再交接,这合理 我10月31日递交辞职报告,因为有些事情不愉快是合同期未到提前辞职,公司11月14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在11月2日结清10月的工资。但是交接时公司要求我必须先还清欠款。
欠款包括:欠班时间11小时,折算成欠款;培训合同未到期,培训费按合同未履行时间算付给公司;以及11月的公积金公司已打到我公积金中心的账户上,公司要求我偿还。
至于欠班一事并非是由于我本人原因造成的,而是偶尔停产,造成工人上班时间不足,发工资时公司每月均按足额发放,不足时间就算工人欠班,公司里工人欠班多的达到四、五百个小时,然后工人平时的加班必须把欠班偿还完才能算加班,很多工人为了偿还欠班一个月上班230甚至240个小时,我的欠班很多也是通过这样超额加班抵除的,我想问一下这样和不合理。
因为公司是外企,我在里面是基层次管理,英语很重要。培训是在外面的语言学校进行学习,事先和公司签订培训协议,规定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进行培训费的相应偿还。我不清楚的是这算不算劳动技能培训,对这个事情不清楚,不知道该不该偿还这个钱。
公积金则是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打入我账户的,我事先并未要求公司这样做,在我提出辞职并未在公司上班的情况下公司打钱进我账户,我不知道这钱我该不该偿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快乐奶爸(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12-18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