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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我是2003年进入开发区一家外资公司,在2011年又续签了3年的合同(到2014年)因在2011年得了脑部的疾病,并且在去年就医得到了医治好了,因为有后遗症,在今年11月复发了,去医院检查发现得了症发性的癫痫,现在还在治疗中,但公司人事部发了降底薪400元的通知,请问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如果公司和我协商解除合同,如何进行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c76(广东)
提问时间:2012-12-1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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