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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租房没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搬出去,是否构成违约?

租房没到期,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搬出去,是否构成违约? 租的房子是和二房东签的。因为大房东单方违约导致二房东无法继续履行我的合同,所以提前一个月给我打了电话要我搬出去,并有介绍其他房子,可是我都不满意,所以只能退房。合同上只注明甲方(二房东)如果要收回房子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我),但是并未提到甲方要承担多少违约责任。我想问下,二房东是否构成违约,如果有,违约金应该是多少。另外我租房并搬家的相关费用例如中介费搬家费等,可以要求二房东赔偿吗?谢谢~

补充:这个二房东是一个公司性质的,他们把房东的房子收过来,然后集体出租,所以租房合同是绝对有效的。

以下是该公司介绍:睿识商务公司主营白领公寓租赁,成立于2005年,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现已成为张江地区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白领公寓租赁公司,公司内部分为业务部,统计部,财务部,工程部,后勤部,公司管理严谨,分工明确,有完善的奖金分配制度。并强调是专业的租赁公司,自有房源,所以免中介费,为您节省35%中介费。

大房东和该公司签的合同里面肯定有注明是要租出去的,所以租房合同应该是绝对有效的,现在的问题是,我和该公司业务员说他们违约的时候,该公司业务员说,我的合同是只保障了他们公司的利益的,只注明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并说是没有违约责任的,对于这样的说法我表示质疑,现在我想确定他们是否有违约并应该承担相关责任,因为合同里面并没有写他们违约了会如何赔偿的条款。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key1……(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0-06-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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