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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律师您好,我们五个子女出资共同为父亲买了一套房子,当时签有一份协议,内容大致如下:购买的资金来源为五个儿女共同出资,房屋所有权归属五个子女,房产证名称暂时写的名字是父亲,待父母过世后产权归大家所有,房子出售后,大家平分售房款额。有五个儿女共同签字为证。现在父亲却未经儿女同意,私自把房产证过户给孙子,请问是否合法,过户后的房产证是否有效。五个儿女还能否要回房子的产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丽娜(河北)
提问时间:2010-06-09 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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