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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由拆迁安置房引出的一系列不公平事宜

由拆迁安置房引出的一系列不公平事宜 我想请问关于拆迁安置房的分配中,我们所在开发区采取以下方式分配:在该安置房小区中会有A、B、C三个村回迁,其中A是整个村,其余B、C村为部分。在分配中未采取村代表抽签制,而是为数最多的A村在整个小区中选房,以此类推选房。由于我村只是部分回迁,所以整个小区中,小区位置很差,本人觉得此法有缺公平,这样的分配方式有所害我们的权益,(抽签过程无法提供公开公正的根据,村民怀疑暗箱操作)
    我们村去信访了,本区本市都去了信访办。等待时间为期一月。但是其中又发生了一件事情。村民从市信访办回来后,汇合在村委打算去吃饭。由于气愤,便要求书记陪同一起前去。但是书记并不愿意,村民有强行行为,但未对书记采取暴力。在村委门口,有两位便衣,拍摄村民将书记带入车内。便衣第一反应不是阻止村民,而是进行拍摄。村民在不知道警察真实身份情况下与其有发生肢体冲突。但是至始至终便衣都未表明身份。于次日凌晨,派出所以村民车子被撞为由,将村民骗出住所。当时有20多名警察,将该村民强行带入警察局扣留,并未出示任何书面文件。并且于当日下午四点,又带走五名村民,要求协助调查。在当日晚10点左右,书记,村委等相关干部集中于派出所,并由书记写明同意该次分房政策等条款,要求该次回迁小队队长签字。并由村长将该条款文件送达开发区领导处审核。第一次审核并未通过,村长回到派出所由书记填写增加条款的内容,重新签字,开发区点头同意后派出所才将村民释放。请问开发区以及派出所这样的处理方式正确吗?
    其中一村民并无参加邀请书记就餐过程,只因为第一次开发区面对面协商过程中,首个发言,并导致开发区领导无言以对的尴尬,由于当时领导的吓唬以及沉默,该村民将村委会议室桌子拍破,派出所将人带走,并强行扣留了8小时,请问该村民在警察询问是否有看到此次纠纷过程,村民表示没有。重复询问后,村民依旧此答案。之后便问为何将会议室桌子拍破,村民回答是由于长时间等不到领导答复,此后派出所边将村民强行扣留了6小时左右,请问派出所可以这样做吗?该村民只是派出所认为的目击者,需要这样子被扣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42115……(浙江)
提问时间:2012-12-10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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