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请问以下事实如何维权和索赔
请问以下事实如何维权和索赔 2007年至2010年,男利用互联网对女连续进行骚扰、讨好和承诺。 2010年8月在女同意太原见面当日晚饭后,男当即在女所开的车上对女实施强暴奸污。后在其百般承诺娶女为妻并负担女孩子的生活责任时,无奈的女放弃了报警且同意与其正式交往。男承诺婚后太原买房并送二十万元以上的汽车给女开;承诺每周接女回其县里其住所度假,承诺每月按时供给生活补助两千元。婚后至今均未兑现。
2011年4月17日晚女如约抵达其所在地县,男以其子女暂不同意回家为由安排女在旅店过夜,次日早在其所在地民政局办理了再婚登记。当天午男即将女送回至娘家并在患重病的女的爸床前承诺:保证好好待女和孩子,随后男离开。男以工作忙抽不开身为由拒绝女回县里也不来太原看妻。直至2011年5月女的爸病故其才被多次叫回太原致丧,其告知女其故意雇了辆大红色轿车来的,真是伤风败俗!出殡当日下午其不顾妻等悲伤就离开太原。之后无电少信不露面,实施冷暴力冷落女也不按约定的支付生活费。至2011年8月3日其因身体不适借题回并看妻居住在妻儿家。于8月6日其患病发作由女打车送至山西心血管疾病医院急诊被建议住院,其对女隐瞒的十余年病史暴露。本着治病救人的美德女为其交付押金三千元并购置住院所需物品、药品、食物等陪侍着,10日后至其出院时共借款支付九千余元。其承诺报销后还该款给女至今不兑现。女在为其办理住院手续时,发现其私吞转移造林收益叁拾余万元凭证。男出院回到县里,继续对女不闻不问不理不睬不管,重复实施家庭冷暴力。
2011年10月21日女为了关心男和维系家庭,独自坐火车于午抵其县,拨号两个多小时男不接听。举目无着落下,女找到其所在的单位由其当领导的仔子拨号将其叫来,其将女接回其母家,晚饭后其说“回家”吃药,等至夜半无影,拨其号关机。男母告知其一直和其前妻及子女同居着! 顿觉蒙羞的女要求离开男母家时,却被男的养女赶来拦截、咒骂、恐吓。次日晨男的儿在赶往来县的追途中,男哄骗女赶乘着大巴离开县城。途中其说不舒服,刚到太原女就带其直奔武警总院检查,女为男垫付车费、诊疗费药费等一千一百元。
在妻儿家住了两天男再次赶回县里。再次对女实施了家庭冷暴力。又至2012年元旦男来太原给其孙子过五号生日,要求借女一千元礼金并购礼品食品叁百元把其送至其儿子楼下不让女上楼见面。次日其陪前妻回了县里。对女依旧继续重复实施家庭冷暴力。期间男居住在女家每日通话,告知女造林垫付款已批补捌拾万元。 承诺分给女年终造林红利五拾万元。至今均未兑现。
2012年3月25日早在其临时租赁居住所内,女准备索要债务及红利回时,男拒绝支付以上任何款项,并恶语相加地突对女大施拳脚痛打许久致女头晕眼花、半生半死至逃脱,。下午其带女在其单位对面的诊所简单的看了下就将病痛中的女送至车站离去。之后至今再无音讯。拨号不接,短信不回。不闻不管不赔偿不离异。 当日被暴殴的女抵达太原即被家母连夜安排急诊输液。听力失常。脑眩晕。右手拇指损伤致跟腱炎。至今治疗均未停未痊愈。
综上所诉,由于两地生活,婚前双方靠网络了解受限,无感情基础,生活环境习惯不同,尤其是男隐瞒病史且性格暴躁。婚前施暴,导致女私处病发囊肿,至今不能治愈。婚后对女殴打至今头晕耳聋不能好转。更伤心的是,男从未给女一个真的家,回到县里就放到旅店短暂住宿,自己却回其住所与他人非法同居。男与他人非法同居、对女长期实施冷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径,严重损害了夫妻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伤害了本就薄弱的夫妻感情。使被骗再婚的女心身和肉体雪上加霜,再婚后依旧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忠实、尊重和家庭的幸福;依旧独力承受抚养儿子;苦了,累了,病了,受了委屈,无人知晓、倾诉和理解,默默承受。这种事实上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名誉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 理当应结束这段婚姻。女曾于2012年3月提出协议离婚遭男拒绝。
再婚前至今,女供儿子在读大学且月供房贷,收不抵支债务压。男方儿已结婚生子,养女随其前妻生活。彼此各自子女和房产归属各自。男承诺婚后负担女的,婚后却无任何兑现,并犯有如上所述事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iayi(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2-12-08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