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商铺转让违约金纠纷

商铺转让违约金纠纷 11月8号开始租的商铺,签了1年的合同,由于经营的东西不符合工商管理局和卫生局的要求,1个月就准备转让出去了,当初是付三压二,租金是1个月6000,押金就是12000元。说是要1年后才能返还,但是我现在要转让,他说我违反了合同说一年没到12000元要没收,但是我帮他找好了下家,并且没有对他造成损失,而且合同上没有说转让时要进行赔偿。    这是内容主要概括 合同上是这样写的,没有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退租,承包,委托他人经营或与第三方合作的或窃电;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日期交纳甲方房租的或交本协议内容对外公布,复印的。乙方做经营的项目影响居民极大,甲方出面解决不了的;算乙方违约。收条是这样的:今天收到本合同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12000元,合同期内部退。合同期满本人凭本收条和合同原件及所有付费收条和本人身份证换【房屋一脚认定书】,七个工作日内凭【房屋一脚认定书】退还保证金(他人不可带领)请相关人士帮忙分析下 是否需要赔偿12000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16445……(上海-杨浦区)
提问时间:2012-12-07 21:1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