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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 我的公司通知我将在12月31日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上双方出现了分歧。我在2010年及2011年有一笔特殊奖金(金额颇大),公司拖延至今年3月才发。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公司没有把这笔在3月发的奖金纳入过去12个月平均月工资的计算。这种做法符合法例吗?我可否提出诉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ftchu……(北京)
提问时间:2012-12-07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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