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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乡下因口角之纷打了人,对方脸上,眼睛周围都肿了,鉴定为轻微伤

我朋友在乡下因口角之纷打了人,对方脸上,眼睛周围都肿了,鉴定为轻微伤 我朋友在乡下因口角之纷打了人,对方脸上,眼睛周围都肿了,鉴定为轻微伤,但我朋友自己腰部也被对方掐伤,只因小伤没去检查,后面对方报警后去住院花费医药费6000多元,经镇上派出所协调要求赔偿1万,我朋友不愿意赔偿,便被拘留了7天。以为这件事过去大半个月了,对方又告到法院去了,今天去到法院,被要求赔偿医药费11748元。我朋友本身有癫痫病,经常发病。请问一下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8-07-11 09:3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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