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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1997年12月31号签订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1997年12月31号签订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1997年12月31号签订了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在2003年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村庄另外一个人,并签订了协议,但未备案,未变更。到2017年村委签订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转让土地还在我们自己的承包合同范围内,并且土地承包合同注明了第一轮承包合同解除,承包经营权作废。请问,能要回以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⒎纷帅气 男(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8-07-06 11:2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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