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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权益遭侵犯,如何维护?

妇女儿童权益遭侵犯,如何维护? 我是四川乐至白果村人,兄弟姐妹四人,两个姐姐出嫁户口迁出,哥哥早在1988年因考取学校就将户口迁出,由于要照顾父母,我丈夫于1998年入赘到我村,并且将户口迁至我村。2011年2月,我村组获得一笔土地补偿款,村支书随便召集一部分村民开会,商量后作出决定:凡是有儿子,但又招了女婿的,该户不参与补偿款的分配。于是,在没有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分完了补偿款,将我们一家四口(包括两个子女,一个14岁,一个6岁)利益剥夺。找到镇长,镇长说这是村民说了算,我们只能调解,找到县委书记,县委书记说有儿子的,招了女婿那就不能参与分配,农村实行村民自治,这是多数村民说了算,我们没法解决。我们真是哭诉无门啊!难道人家有五个六个儿子的家庭可以分配,我父母就我一个在家就不能分配,这天理何在?我们是弱势群体,是少数人,难道多数人可以任意侵害少数人的利益?难道村民自治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
请问律师:他们违法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孤雁7216(四川-资阳)
提问时间:2012-12-04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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