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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异议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权异议 对方公司在广州越秀区设立分公司,无理由要求撤回梅州总部,本人对此向越秀区劳动局投诉。广州越秀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已裁定了仲裁结果,但对方公司不服,在梅州人民法院起诉我。请问这样情况,梅州人民法院是否有这个管辖权?如何要求梅州人民法院驳回或移交广州越秀人民法院.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099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12-03 22:34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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