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消费权益

房租出租一个月离谱41方水--谁的责任?

房租出租一个月离谱41方水--谁的责任? 芦律师:
      您好,我是租客,刚租了一套房子(深圳福田下沙),二房一厅,二个人住,住了刚好一个月,在交第一个月的房租时,水费为205元,41立方水,我觉得这是不太可能,非常离谱,找房东付公道时,也去看了水表,确实是41立方,经我一再追问,他说可能是马桶流水所造成的,流水是你看不到的;但我们也一直都没发现是马桶在流水,我们就怀疑是水表出了问题,但看在没有用水时,水表不转,也不知是不是在用水时水表超常了,而房东就高高挂起没有一处理,芦律师,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房东的负责?马桶流水我们看不到所造成的损失谁来付?205元的水费是不是都要我本人来付?应该怎么解决,希望芦律师能排忧解难,谢谢(急)为了更方便的看到可否发到我的邮箱hujinchao05@126.com    万分感谢!——JIMMY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immyx(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0-06-06 14: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