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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合同期未到,却要被公流我该如何面对?

合同期未到,却要被公流我该如何面对? 我是属于一个公办教师,后被调到一个民办学校工作,先后与学校连续签定了四次合同,现第四次合同期为五年,现为合同的第二年。现在因学校生源少的问题,而需要分流一部分老师,此时把我分流,请问我是否有权拒绝或有权要求赔偿?(注:分流就是把我放到教育人才中心,由教育局重新安排工作,但这样安排工作,一般都是较差较偏远的地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飞翔的天空(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0-06-06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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