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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员工工伤

员工工伤 我公司新来的一个员工,第四天就发生了工伤,我公司尚未来得及与他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保险。但事情发生的当天下午我公司将其立即送往医院,在得知本地医院无法治疗时,当晚立即送往北京医院进行了救治。总经理在北京陪伴了他一周,医疗费用全部公司承担。回来后,先后两次支付了他的医疗费、生活费,并为其续缴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但目前该员工态度不好,屡次到公司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经营秩序。该员工四天的工作时间里有两天请假学习驾照。该员工目前在正在做工伤鉴定,我公司也积极的配合他的这项工作。咨询一下律师,怎样才能有效保护公司的利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udu82……(青海-西宁)
提问时间:2012-12-02 09:5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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