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去年在一家公司工作,被公司领导安排在一个光伏电站项目负责这个项目的资料和物料

我去年在一家公司工作,被公司领导安排在一个光伏电站项目负责这个项目的资料和物料 我去年在一家公司工作,被公司领导安排在一个光伏电站项目负责这个项目的资料和物料。这个项目我们公司是乙方。光伏组件及测量仪器是甲方买的,当初接收物料是甲方委托我们乙方签收,由我签的字。我当初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方面的工作,在接收物料后没有与甲方签移交文件,在发给施工方物料时也没有与施工方签移交文件。我去年八月底从那个公司辞职了,我辞职的时候那个项目还没做完工,到今年完工后甲方公司找乙方公司要测量仪器,乙方找不到了,然后乙方公司今年六月找到我要我协助他们查找这批测量仪器,如果找不到就走司法程序,这批测量仪器大概价值十四万,这个工作中我是没有专业证件的公司领导也知道,并且也知道我从未从事过这方面的工作。麻烦问一下这个事件中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8-06-19 18: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