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谈判
关于潘桥原高桐路拓宽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报告
关于潘桥原高桐路拓宽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报告 关于潘桥原高桐路拓宽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报告
我家原有两间两层老房子并一间屋基、一个道坛和一个后院,坐落在瓯海区潘桥镇林桥头村老高桐路边。1991年,因老高桐路拓宽,我家积极配合政府工作思路,无偿让出了房子旁边的屋基和部分道坛。1998年,老高桐路再次拓宽,确定我家两间老房子为拆迁房。房屋拆迁时,我家与政府达成协议:我家拆除一间半老房子,让出地基做为道路公共用地;政府给我家安排一间地基建设新房;剩余半间老房子由我家进行原拆原建,预建两层共61.2平米(现还留有原拆原建原始审批表,上面有当时村、镇相关领导的批准签字),同时向政府交齐了规划建设费(现还留有发票)。
剩余半间老房子在原拆原建过程中,碰到了种种问题而无法顺利完工,成为一片废墟,现在落到了欲建不能、欲弃无偿的两难境地。为此,我家上上下下东奔西走,殚精竭虑,费尽周折,还是不能圆满解决此历史遗留难题,深为困惑!
问题一:人为因素。我家老房子前原为一片采石场,后弃用,为一片空地。走了几十年的上山道路也由此而上。后来,几户村民得到村镇组织同意,挪移了上山道路,并在此建了一幢民房(紧挨我家老房子地基),共九间,个别村民拥有其中数间。当初,可能是个人利益驱动,我家在为老房子原拆原建时,遭到了个别村民的干涉。个别村民向土地规划部门投诉,后在土地、规划部门的要求下我家停止了施工。这里我有疑问,我家老房子属于原拆原建(已向政府交齐了规划建设费,现还留有发票),为什么还会属于违法施工,成为管理部门的执法对象?别人家怎么可以在一片空地上建起五丈高楼,而且有人还可以是多间?
问题二:产权问题。我家原有的老房子建于七十年代,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等手续,后来也一直没有办,(其实,早年,村里的房子普遍都没有办理产权证的),到高桐路拓宽(1998年)拆迁我家老房子的时候,我家的老房子还是没有产权证的。当初拆迁时,我和弟弟都还年少,不通世事,我妈是文盲,没有文化,我爸知识有限,难通事理;镇政府负责道路拓宽和拆迁工作的人员,可能也是迫于工程进度,急切要求我家拆迁。种种主客观因素,导致我家老房子被拆迁了还是没有办理产权证。因此,镇政府答应我家原拆原建的那半间房子一直没有产权证。现在房子都拆了,成为一片废墟,到规划部门,他们说这块地方已经是红线范围内了,叫我们去找土地部门;到土地部门,他们说建筑物不在了,无法办理土地证,更别说建房子了。我们真是万分无奈!
问题三:地理位置。听镇政府工作人员说,潘桥华亭山上要规划建一座公园,可能比市区的景山公园还要壮观,而我家老房子地基的位置,刚好可能是壮观公园的入口处,作为工程的欲留地,不能再建任何建筑。我们也多次找镇政府工作人员商量,如何处理我家这处特殊的“历史遗留地”,但也没有确定的答案。镇长只是说,如果政府要用到我家这块地时,就把这块地加以征用。我又问,怎么个征用法,可答案却只是象征性的几块政府补贴。况且,如果政府以后用不到我家这块“历史遗留地”呢?难道这块地就永远作为一片废墟吗?我真为我家的这块“历史遗留地”而担心,希望政府能够多加考虑,早日妥善解决我家的这块心患!
问题四:时间久远。自从房子拆迁(1998年)到现在(2009年),十多年的光阴弹指而逝。当时负责道路拓宽和拆迁事宜的工作小组早已解散,村委、镇政府的领导也不知换了多少届,国家的政策也不断地变化,而我家的现实困难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作为平凡的家庭,作为卑微的百姓,我们精力有限,能力也很有限,无法妥善解决眼前遇到的难题,特向政府说明苦衷,望政府深加考虑,急百姓所急,暖百姓人心!
问题五:难于问责。当时(十年前),镇政府里设有规划、土地等部门,镇政府拥有自主办理建房审批手续的权力。而现在,规划、土地等部门都从镇政府里独立了出来,镇政府没有了以前的权力。为解决我家的难题,我们多次跑了镇政府、规划所、土地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但原来负责道路拓宽和拆迁的工作人员都已调离了岗位,新任的领导又不愿接手,且不能协调众多相关主管部门共同解决此事。如果一直无人做主,我家的这件事情将无限期地被搁置,我们将长期蒙受精神的煎熬和周围人的耻笑。望政府明查,理解我们现在的心情,为我家解决这一现实困难问题,合家深为感激!
报告人:陈松滔(86168623)
陈长勇(13758444880)
“难题”十年困绕 谁能为我解忧
——记潘桥镇老高桐路拓宽拆迁安置遗留问题走访情况
1、2008.10.6日,区长信箱网上求助投诉
2、2008.10.13日,市长信箱网上求助投诉
3、2008.10.14日,区长信箱网上再次投诉
4、2008.10.14日,区信访局网上投诉
5、2008.10.27日,走访区府,信访工作人员接待,看了材料,说难以具体解决事情,须请示领导,而领导公出,其建议,每周工作日早上有区委常委接访,择日再来!
6、2008.10.28日,区长信箱回复,内容如下:
经当事人及参与拆迁工作同志的了解,上述反映问题基本属实。1998年老高桐公路拓宽时,当事人陈松滔原2间老屋被拆除,镇政府安排2间地基给予补偿,因为陈松滔经济财力有限,其要求安排1间地基,原老屋后半间给予拆建,原高桐路建设指挥部表示同意,后因规划调整该处属于坭岙山公园通山道路预留地。因房屋拆迁,该屋后半间一直处于半坍塌状态,目前还剩2堵墙。目前因规划、土地政策的变化等诸多原因无法给予就地安置,使其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由承办单位潘桥镇人民政府回复)
7、2008.11.7日,走访区府,区委常委开会,信访局长开会,无果而回。
8、2008.11.14日,走访区府,区委常委开会,信访局长开会。向信访工作人员咨询,网上信访为何没有答复?后,潘桥镇信访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可能因为网络问题,潘桥镇信访办公室没有收到网上信访内容。后,本人赶到潘桥信访接待室,工作人员接待。工作人员以前从事乡政府城建工作,对于提供的书面材料能够较全面地理解。其称,根据这些材料,当时已经完全可以建房,申请建房的程序,作为个人,该缴的费也缴了,该填的表格也填了,已经尽了应尽的努力。至于建房申请表上规划局的印章没有盖上,是政府的事情。镇信访工作人员称,即使由镇信访给出信访答复,也没有实际作用。其建议,可去瓯海区规划分局造访。
9、2008.11.24日早上,走访瓯海区规划分局,分局信访室工作人员接待。本人口述事情原委,并提供书面材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之后,称,原来老房子没有土地证,即使规划费已经缴清并留有发票也没有用,不符合现在建房审批程序(要知道,1998年我家老房子拆迁的时候就是没有房产证的,不仅仅是我家,村里的所有房子基本上都是没有产权证的),不能在老地方建房子。其建议,此问题是当地政府行为所致,应回潘桥镇政府解决。
10、2008.11.24日下午,走访潘桥镇人民政府,信访工作人员接待,在其联系下,见到了镇政府城建办领导。对于本人反映的事情,该领导已较为熟悉(因为本人以前向他反应过)。该领导称,土地审批、规划许可的权利已经从镇政府独立出来,镇政府已没有实际权利解决这件事情,如果要镇政府出面协调土地、规划等部门共同解决此事,也没有相应的行政权限。其建议本人,写好报告,找区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赋权潘桥镇人民政府,这样,镇政府才能正式出面协调解决。
11、2008.11.24日下午,走访瓯海区人民政府,找到区委秘书办公室,区委秘书接待。本人口述事情原委,并提交相关文字材料。秘书分析说,道路拓宽拆迁没有得到完全安置,已成既成事实,但,要解决这件事情,需要有一个部门牵头,通知土地、规划、乡镇、村委相关人员一起开会,讨论协商加以解决。因其服务的副区长不是主管城建的,所以他没有收下任何有关材料。
12、2008.12.3日早上,走访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局长公出,信访工作人员接待,本人上交案件材料,口述案件详情。工作人员分析后,口头允诺将案件加以登记,并向领导汇报,可定期约访,叫我好好等待。工作人员说,案件发生在潘桥,潘桥镇人民政府应有所表态,让我去潘桥镇人民政府找镇长商量,让镇长书面提出一个解决方案,然后再到区里上访。
13、2008.12.3日上午,走访潘桥镇人民政府镇长办公室,镇长接待。本人提供案件书面材料,镇长审阅。后,镇长分析说,此案件发生时间(1999年)离现在(2008年)已很久远,按照当时的政策法规,是可以建房的,但,老房子原拆原建的审批手续还是没有完全办好,虽然村、镇相关领导都已经同意并签字了,但是,最后一步,也就是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还没有拿到,所以,当时我家在施工建房的时候会受到规划、土地部门的阻碍。镇长表示,他会进一步了解这件事情,并让我到土地、规划等部门咨询一下,能否有特别的方法重新进行审批。镇长口头表态,如果审批需要,潘桥镇人民政府会积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2008.12.18日,再次向瓯海区区长信箱网上投诉。多日后,区长信箱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我说,这次投诉就没有必要回复了,原因为,即使让潘桥镇人民政府做出回复,可能也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也就是说,即使有书面回复,也没有实际意义。后,区长信箱工作人员建议我再走信访渠道,向区信访局再次投诉。
15、2008.12.24日,再次向市长信箱网上投诉。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后,我电话联系市长热线,工作人员说,我投诉到市长信箱的信件,他们已经看到了,并且已经向领导汇报研究过,但是,他说市长信箱也难以解决。他建议我走信访渠道,向市信访局投诉。
16、2008.12.25日,向市信访局网上投诉。一直没有回信。后来,我通过电话联系市信访局,工作人员说,属于瓯海区的事情,直接向瓯海区信访局投诉就可以了。
17、2008.12.25日,向温州市土地资源管理局网上投诉。一直没有得到回复。后来,我通过电话联系到市土管局,工作人员说,土管局的网站还没有联网,没有看到我的投诉信件。工作人员又说,属于瓯海的事情,直接到瓯海土管分局办理就可以了。
18、2008.12.28日,再次走访瓯海区信访局,工作人员接待。工作人员说,关于我的这件事情,区信访局已经回复过一次。如果我对上次回复的内容有什么不满,我可以提出复议,区信访局也会专门派人到基层再次调查情况,然后再做回复。但工作人员又透露,信访局也不是职权部门,只能做监督和辅助办案的工作,很难实际性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又建议,让我准备相关资料,直接到瓯海区土地分局咨询、投诉。
…………
直到现在(2009年3月),我家的问题依旧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也不知道到底该找谁,怎么样去解决!!!
后记:问题发生后十年来,我家的老父亲不断地在各个政府部门奔走,但是,总是一次次地被打击,问题被一拖再拖,整整拖了十余年,到现在还是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十年光阴弹指而逝,潘桥也在不断发展,从冷清到繁忙,从人流稀少到人来车往。随着温州新火车客运站落户潘桥,潘桥也更加变得繁华。我家老房子的地方正是商业氛围较浓的地段,如果那半间老房子没有碰到拆迁,一定也是一个不小的店面房,光租金的收入,也会不小。而现在,半间老房子的地方却只剩下了一堵残墙,以及遍地的垃圾,随着气温的回暖,而不时发出种种恶臭!希望政府部门能够重视我家现存的难题,并妥善进行解决!这件事情对政府部门来说真得算不上是什么大事情,但是对我们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来说却已经是天大的事情了!望政府明鉴!也希望各路高人提出宝贵的意见,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温州心晨(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6-04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