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教师寻求法律帮忙
教师寻求法律帮忙 是这样的,今年7月份本科毕业后,我考取了淄川区的一名在编教师。在工作了约三个月之后,被告知需要签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考虑到家在异地、工作环境等诸多因素后,我决定不签这个合同,而提出了辞职。可镇中心校和教育局领导以我对学生不负责、我把辞职想的太简单、辞职会对淄川教育造成一定的损失为由拒绝受理我的辞职申请,却以威胁式的口气,让我继续工作,这我感到很气愤。因为我的档案和报到证都还在教育局,现在对他们的这种态度,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招架。
也许是年轻,在工作之前考虑问题很简单,这么草率地就给自己选择了一个工作岗位,现在才出现这些问题。从道德层面来说,辞职在一定程度上真的是对学生不负责。可我不能单凭这一方面就推翻自己辞职的决定,这是对自己以后的人生不负责。
我辞职的意向很明确。可出现这种问题,我该怎么办呢?抛开道德层面,法律的天平会倾向那一边呢?望老师能指点一二,不胜感激,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efan……(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2-11-26 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