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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关于借款合同中仅写明“房屋抵押”字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借款合同中仅写明“房屋抵押”字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请问各位律师,老公欠别人债务50万元,签借款合同时承诺按期还款,过期不还则将现有唯一一套住房抵押给债权人。这份合同是背着我签订的,现在债权人已经通过法院把房子保全了,而且老公在外面还有其他的债务关系,请问如果其他债权人也来保全这套房子,最后通过法院拍卖房子的话,是先支付第一个保全房子的债权人欠债呢还是所有的保全房子的债权人都享有同等受偿权呢? 单在借款合同写明是房屋抵押但是没有经过房产局备案和我的签字是否属于有效抵押合同?(房子是我们婚前一起买的,户名是老公户名,但是我有很多证据证明房子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j_cry……(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11-2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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