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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王老板开了一家很大的手机店,经营各种名牌手机,其中一有款手机全国统一价是2980元,但是被一个粗心的营业员小丽标错价钱为1980元,少了1000元的差价,这时被一个叫陈强的顾客发现了到处卖2980元,这里才1980元的这款得赚的手机,于是就一次买两台回去,自己用一台,另一台就卖给自己的好朋友阿国2600元,后来王老板发现营业员买错了价钱就想法找到了陈强,要求要回自己的少卖的钱,陈强不同意,于是就扯到法院,你说法院对这个案子会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n杉(广东)
提问时间:2010-06-03 21: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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