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某些人服务的
国家的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还是为某些人服务的 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由于以前与邻里有纠分,对方为了报复,在一次意外摔倒后,诬陷是我父母打的(当时我父母离她有几米远,当时有第三方在场)。后来,对方住院治疗并报案,经过派出所的调查,由于证据不足没有立案,后经过法院判决,父母胜诉,之后对方不服提出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对方通过关系,二审发回重审,并撤消原判。重审后法院判决我们赔偿对方二万多元,通过当时派出所的调查取证,就是一个普通人也能分辨出事实来,可是到了我们的法官那里就是看不到,现在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对于这件事我真的很无助,本来不关我们的事,还要承担责任,难道现在的法律真的让好人受罪,坏人逍遥法外吗?所以各位一定要帮助我分析一下,该怎么去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wl998(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0-06-03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