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
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建筑工程工期延期严重,劳务公司能要求赔偿吗
因业主方原因造成建筑工程工期延期严重,劳务公司能要求赔偿吗 我公司承建一建筑工地,与当地一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于业主方因设计变更及协调问题,造成工期严重延误,已超出我公司与劳务公司合同中签订的工期范围,并接业主通知现已停工。现劳务公司以我公司延误工期违约为由,要求我公司对其进行经济补偿。但是我公司因要等待业主方的设计变更及协调结果,并未要求劳务公司退场,终止合同,只是合同延期。请问这算我公司违约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icksc(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2-11-23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