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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我和另外两人,每人出资16万开设托运部,我们是甲方,还有乙方承接货物的崔

16年我和另外两人,每人出资16万开设托运部,我们是甲方,还有乙方承接货物的崔 16年我和另外两人,每人出资16万开设托运部,我们是甲方,还有乙方承接货物的崔,现在因为崔只拿钱不做事我们决定不交给她了,但她压了二十一万货款不给了,之前和她没有协议,甲里面其中一个看事情不妙借着去催货款的名义拿着欠条要了41万,私自私吞,我们之间是有协议的 无论挣赔都共担,法人写的我的名字,现在这样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8-05-21 18:36
已有9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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