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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工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工厂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因本人过去有上访记录,“十八大”期间因工厂维稳需要,将正在北京医院等待接受心脏病急诊治疗的的丈夫和我夫妻二人,强行拖回当地,并实施非法拘禁,工厂与公安说上面有政策,政治任务,让我理解。但我主张即使国家政策也不应该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应该在触犯法律的前提下完成的。况且我要求看相关政策文件,他们又拿不出来。
请问律师我该如何维权?工厂的行为是否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
我丈夫心脏病未得到应有的治疗,工厂剥夺了我丈夫急救看病的权利,工厂是否侵犯了我丈夫的生命健康权?
我丈夫是退休工伤人员,常年瘫痪在床,他这样的情况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要如何计算?
恳请律师棒棒我,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悲惨的世界(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2-11-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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